
「股股學院」網際網路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
本網際網路課程購買暨服務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指股股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我們」或「我們的」,公司基本資料詳列如下)授權您於https://www.gugu.fund、https://app.gugu.fund、https://webapp.gugu.fund、https://school.gugu.fund網域之網站或我們的所有之移動裝置平台(股股選股神器App)(以下合稱本平台),使用本平台各項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爰此,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約定之。
- 契約審閱期間及本公司基本資料
- 您已審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超過 3 日以上。
- 股股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黃佳文
聯絡電話:0906685655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support@gugu.fund
營業所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2號8樓
統一編號:83641425 - 本服務內容
-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網站:https://www.gugu.fund、https://app.gugu.fund、https://webapp.gugu.fund、https://school.gugu.fund及我們所有之股股選股神器App
-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不限
-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依會員購買課程內容而定。
- 我們提供本服務之教學課程數量,依您的會員頁面已購課程清單所載。
- 設備規格
- Windows 10
- Mac OS 10.13
- iOS 12
- Android 7
- Chrome 75
- Firefox 68
- 光纖網路 2M
- 行動網路 4G
- 您連結我們的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我們所提供者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 我們未事先告知本條第1項之約定,致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者,您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 契約之成立生效
- 您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服務者,於我們所指定之網頁上確認勾選「同意」鍵,表示同意購買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我們將立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您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您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生效。如因您的疏忽無再次確認但您已付款購買課程,則視為本契約成立生效。
- 除前項情形外,經雙方於本契約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本契約成立。
- 未成年人保護條款
- 若您未滿二十歲,除應遵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同時確實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於本服務條款修改或變更後仍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及您的家長(或監護人)亦已確實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接受本服務條款之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或變更。
- 課程提供與服務期間
- 當課程處於可供使用狀態,您藉由行動裝置開始下載影片,或開始瀏覽課程影片內容,即視為課程已交付。此外,當您於依本契約合法購買本課程後,於未違反本契約或相關法規規定之前提下,我們將持續提供本平台之服務。
- 擔保授權
- 我們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您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 我們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我們將賠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賠償以替換類似課程或全額退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為限。
- 未經我們事前之書面同意,嚴格禁止您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讓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共用您的會員帳號、分享串流或公開放映等。
- 授權使用費
- 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金額如已購課程清單所記載。
- 我們得以優惠價格提供您自由決定是否加價購買商品、教學課程或服務。
- 您依前項優惠方式加價購買之教學課程或服務,契約終止時準用第 15 條第 2 項之規定。
- 授權使用原則
- 您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我們並得於發現下列情事時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您不得拒絕:
- 您蓄意散布干擾本平台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或對於本平台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對於任何功能、程式進行還原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企圖取得原始碼或內容之行為等。
- 您在本平台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 於前項情形,我們有權自行認定並立即停止傳輸(下架)任何前述內容並採取相應行動, 包括但不限於暫停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移除該內容或保存有關記錄等。
- 您利用本平台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我們通知您限期 3 日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 我們得通知您立即終止本契約,您不得拒絕。
- 我們依本條第 1 項及第 3 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準用第 15條之規定。
- 您的義務
- 您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給付之義務。
- 您對於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 使用您的會員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平台之行為,推定為您的行為。
- 若您發現您的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我們。經您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 我們將立即暫停該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您更換會員帳號或個人密碼。
-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 您依本契約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我們請求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您自行負責。
- 您應提供並持續保持所有建立該帳號之個人資料之真實性及完整性,所有的個人資料皆被視為註冊必備要素,如建立帳號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不完整之情事,應視為違反本契約。
- 您應為其使會員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衍生之相關費用。
- 您不得重製、公開傳輸、轉售、公開播放、分享、以本平台以外之方式下載或使用本服務。
- 服務品質
- 我們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 惟使用者認知並了解網際網路因屬開放網路,造成服務品質不穩定之原因複雜,如屬因可歸責於我們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立即於48小時內更正或修復之。
- 您明白我們平台上之課程由各授課老師提供,我們盡力要求老師們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之正確性,經您通知知悉課程或教材內容可能有錯誤,我們將協助您與授課老師確認內容,並於通知或知悉後儘速與講師確認並進行更正,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通知。
- 您使用本服務時,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3次以上,經您立即通知我們且我們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您得通知我們逕行終止本契約,我們不得拒絕,我們並應準用第15條返還您本服務授權使用費。
- 您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我們所合作之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我們將立即更正或修復之。
- 我們不保證以下事項:
- 本服務將符合您的特定要求。
- 於我們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它課程將符合您的期望,對此是否使用本服務應由您自行考慮且自負風險。
- 暫停服務之處理
- 我們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 我們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 7 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我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如因此致任何服務使用者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便或損害,均不負擔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 契約之更新
- 我們保留有權隨時新增、修改或刪除本服務條款或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之權利,我們將會以公告形式發佈通知。任何修改或調整將於公布之時起生效。
- 您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我們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 您不同意第1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30日內向我們主張終止契約。我們應準用第 15條約定返還您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 終止契約與退費
- 您於下列情形,且您或您購買課程時所指定之人,未觀看指定試看課程單元或特定預覽部份以外之課程內容者,得通知我們終止契約,除有正當理由外,我們不得拒絕:
- 開課日前終止合約,應全額退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
- 開課日後,合約生效日起 7 日內終止合約,應全額退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
- 開課日後,合約生效日起第 8 日至第 14 日以內始終止合約者,應返還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30%。
- 開課日後,合約生效日起第 15 日終止合約者,該課程您所支付之授權使用費金額不予退還。
- 契約終止後,我們應依前項之方式,結算、撥付本服務之授權使用費。
- 若課程募資失敗或課程老師未完備其與我們約定之義務,我們將您已支付之費用全額退還,以保障您的權利。
- 申訴權利
- 損害賠償責任
- 其他
- 我們將於您購買課程後,開立並寄送電子發票予您。
- 惟您若於台灣以外地區購買課程,依中華民國稅法我們得免開發票。
- 管轄法院
您於使用本服務前,應確保您的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符合以下要求,若您的設備暫無法滿足前述基本規格及要求,您明白可能會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本服務之品質:
作業系統 |
電腦 手機 |
瀏覽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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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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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於我們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我們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我們之營業處所向我們提出申訴,我們應自接獲您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之。
您擔保如我們集團及其管理階層、董事、員工、代理人及承包商因 a) 該您所發布或遞交之內容 b) 您使用本平台 c) 您違反本契約及 d) 您使用本平台時侵犯第三人之任何權利,而產生之各樣主張、要求,從而受有損失、須負擔責任、損害賠償或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用),您同意賠償。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必要時,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本服務條款最後更新於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