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股和普通股之間最大的區別在於,特別股股東在股息發放和公司資產清算方面享有優先權。此外,特別股通常不具備普通股所擁有的投票權。
特別股的「特別」之處在於,它們的股東可以優先於普通股股東獲得股息。這表示公司在向普通股股東支付股息之前,必須先支付特別股股息。此外,如果公司不幸倒閉清算,特別股股東也有權優先於普通股股東獲得資產賠償。這種優先權使得特別股在一定程度上更具安全性,尤其是在公司財務狀況不佳時。
與普通股不同,特別股股東通常不具備在股東大會上投票的權利。普通股股東可以通過投票參與公司的決策,而特別股股東則不能。這反映了特別股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它們更側重於提供穩定的股息收入,而非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公司未能按時支付特別股股息時,特別股股東可能會獲得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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